充电站安全岛的做法是按指定的尺寸(参考优位停车安全岛尺寸标准),在可咬合的水泥地面上,用混泥土浇筑。周围用挡板围住,做出规则的外形来。在需要安装设备的位置,不要用砖和其他材料填充。以免设备拉力拉滚安全岛。
安全岛做完以后,水泥受浆两次以后,让表面晾干,然后用布料或者稻草盖住保养,至少在中途浇水2-3次,才算完整。
1.地下部分防水设计应结合工程实际,合理确定防水标高;
2.壁挂式交流充电设备充电枪位置不应低于地面0.6米,不应高于地面1.2米;
3.充电桩充电设备前应设置防护措施,防止车辆碰撞充电设备;
4.同时期配建的壁挂式交流充电桩充电设备应分区域集中设置,并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墙体和防火隔断设施,如乙级防火门、甲级防火卷帘,与普通停车库防火隔断。
4.交流充电器应采用380/220V电压等级供电。
5.对充电装置供电的低压断路器,其额定动作电流为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应具有短路和剩余电流保护功能。
6.组合式交流充电装置宜采用链式供电方式
1、电瓶车智能充电桩防撞要求:
充电设施、设备周边宜设置车辆限位器、防撞柱(围栏)或防撞警示灯;充电桩与充电车车尾应保持足够的距离,该距离不宜小于1m。
2、电瓶车智能充电桩防火要求:
2.1充电站建(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站内的建(构)筑物与站外的民用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2006或GB50229-2006中丙类厂房的规定。
2.2充电站宜设置总电源急停按钮,并张贴急停按钮标识。
3、电瓶车智能充电桩防水要求:
3.1充电站的排水系统应保持通畅。
3.2站区雨水可通过截水沟或雨水口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系统;当雨水由明沟排到站外时,在排出围墙前,应设置水封装置;当不具备集中排水条件时,站内地面雨水可散流排出站外,应确保充电桩不会出现被水淹没的危险。
电动车充电桩的设置规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地点设置规范:电动车充电桩应该设在不妨碍交通、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地方,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如不得设置在马路障碍物居多的路段、十字路口具有交通量大的路段等。
2.设备设置规范:电动车充电桩的数量要符合周边电动车的数量,其中充电桩的设置要考虑到充电负载的管理,电源电压、电流等设施建设的条件。充电桩内部也应设置相应的辅助设施,如空调、监控摄像头等。
3.安全规范:电动车充电桩的设置应符合建设安全、使用消防安全、运维安全等各方面的要求。充电桩的设施要防止对外人员的触电事故,在极端情况下应具备短路断电功能、过载保护等相关特性。
总之,电动车充电桩的设置要考虑周全,不仅要满足用户需求和供需匹配,同时也要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以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高效和便捷。
谁撞的车就谁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自用充电桩损失险和责任险区别是保险受益人的不同,前者是自己受益,后者是第三方受益。自用充电桩损失险是指充电桩损坏或者充电桩发生故障,造成的车辆损失,理赔对象是车主自己,自用充电桩责任险是新能源汽车的附加险,自用充电桩造成第三者伤害,比如漏电造成伤亡等,理赔对象是第三方。
1、停车场安装电动车充电桩充电时,充电器会产生热量,同样电池也会产生热量,应选择良好的通风环境,通风条件太差,可能会由于过热引发短路燃烧。
2、充电时,充电器应置于脚踏板处,严禁用物品覆盖或放置于坐垫上,座桶内。
3、充电器随车携带时,没有防震保护,长期车载颠簸造成功率器件脱焊,工作时打火燃烧。建议充电器最好不要随车携带。
4、充电器跌落或碰撞后,风扇易坏,充电时,应观察充电器散热风扇是否运转正常,若风扇坏了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新充电器。
5、充电时间为8—10小时,不要长时间给电动车充电,特别是夏天天气炎热,长时间充电,充电器热量难以散发导致燃烧。
6、停车场安装电动车充电时,随意加长电源线,经常扯来扯去,接头松动,线路老化,电线胶皮破损短路起火。
7、充电时,必须关闭电门锁,如开启电门锁充电电池电压升高,会烧坏电门锁,引起短路起火。
8、充电时应选择合格的阻燃电线,且线路具备漏电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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