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充电桩安装的规定如下:
1、环境条件要求
①工作环境温度:-20℃~+50℃;
②相对湿度:5%~95%;
③海拔高度:≤1000m;
④安装地点:户外;
⑤抗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3g;
地面垂直加速度0.15g;
设备应能承受同时作用持续三个正弦波,并且安全系数应大于1.67;
2、结构要求
①交流充电桩(栓)壳体应坚固;
②结构上须防止手轻易触及露电部分;
③交流充电桩(栓)应选用厚度1.0以上钢组合结构,表面采用浸塑处理,并充分考虑散热的要求。充电桩(栓)应有良好的防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
④充电桩(栓)应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应提供必要设施,以保证能够正确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设备,且应提供地脚螺栓孔;
⑤桩(栓)体底部应固定安装在高于地面不小于200mm的基座上。基座面积不应大于500mm×500mm;
⑥桩(栓)体外壳应采用抗冲击力强、防盗性能好、抗老化的材质;
⑦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
3、电源要求
①输入电压:单相220V;
②输出功率:单相220V/5KW;
③频率:50Hz±2Hz;
④允许电压波动范围为:单相220V±15%;
4、电气要求
①插头与插座正确连接确认成功后,带负载可分合电路方可闭合,实现对插座的供电;
②漏电保护装置应安装在供电电缆进线侧;
③低压配电设备及线路的保护应满足《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3)中的相关规定;
④对IT系统配电线路,当第一次接地故障时,应由绝缘监察装置发出音响或灯光信号,当发生第二次异相接地故障时应由过电流保护电器或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切断故障电路;
⑤照明配电系统中,照明和插座回路不宜由同一回路供电。插座回路的电源侧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其额定动作电流为30mA;
6、安全防护功能
①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急停开关,可通过手动或远方通信的方式紧急停止充电;
②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输出侧的漏电保护功能;
③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输出侧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
④交流充电桩(栓)应具有阻燃功能;
7、IP防护等级
交流充电桩(栓)应遵守IP54(在室外),并配置必要的防雨、防晒装置;
8、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其中防盐雾腐蚀能力满足GB/T4797.6-1995《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尘、沙、盐雾》中表9的要求,使充电机能在室外潮湿、含盐雾的环境下正常运行;
9、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桩(栓)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10、防风保护
安装在平台上的充电机以及暴露在外的部件应能承受GB/T4797.5-9《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降水和风》中表9规定的不同地区、不同高度处相对风速的侵袭;
11、防盗保护
电桩(栓)外壳门应装防盗锁,固定交流充电桩(栓)的螺栓必须在打开外壳门后方能安装或拆卸;
12、温升要求
交流充电桩(栓)在额定负载长期连续运行,内部各发热元器件及各部位温升应不超过Q/GDW397\2009中表2规定;
13、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
MTBF应不小于8760h;
14、安装垂直倾斜度不超过5%;
15、设备安装地点不得有爆炸危险介质,周围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
根据最新的《住宅小区专用汽车充电设施办法》,小区安装充电桩应符合以下规定:
1.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设立充电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充电设施的建设、管理、运营等工作。
2.充电设施的建设应当遵循“普及性、安全性、可持续性”的原则,并符合相关技术、环保、安全标准。
3.充电设施应当安装在小区配套用房内或者公共停车场等相关场所,并设置充电车位。
4.充电设施的管理应当依据合同或者协议,明确管理的责任、义务及收益分配等内容。
5.充电设施应当确保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限制业主使用、明示或暗示限制业主选择充电服务供应商。
6.充电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应当及时、有效地进行,保证业主使用的权益。
7.充电设施应当有专人维护,确保设施运转安全。
8.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充电设施,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相关责任方要及时进行整改维修。
总之,小区安装充电桩应当遵守规范,符合相关标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和使用需求。
回答如下:以下是新能源充电桩国家规定:
1.国家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2.公共场所、住宅区、商业区等需要配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3.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4.充电设施应该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安全可靠。
5.充电设施应该标明充电时间、充电电量、充电费用等信息。
6.充电设施应该保证充电效率,避免过度充电、欠充电等情况。
7.充电设施应该保证充电服务的可用性和便捷性。
8.充电设施应该维护良好,确保长期稳定运行。
9.充电设施应该采用智能化管理系统,便于管理和维护。
以上是新能源充电桩国家规定的主要内容,各地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规定。
小区电动车充电桩管理办法1、业主需确保所安充电桩为国家正规产品,具有相应资质。
2、向小区物业公司作出书面申请并承诺风险自行承担。
3、业主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材料在物业公司指定的地点安装。
4、施工必须符合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并且由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使用。
5、充电桩必须安装前级开关及电能计量装置,在不充电时断开前级开关。
2、需要单独的停车位或者是车库进行安装,单独的车位需要另外接线的话,需要找供电局和物业部门,经过同意之后才可以安装,并且需要安装符合安装标准的充电桩。
3、只允许安装7kw以下的充电桩。功率小于7KW的充电桩需要安装在建筑首层、负一层或外墙敞开式多层停车库首层。一般电动车的充电桩功率都较小,安装在地下车库没有太大的问题。一般小区的充电桩都会设置在地面上,方便小区的电动车主进行充电。室外设置充电桩也能够更好地控制事故火灾的发。如果有地下单独的车库,满足消防要求,也是可以安装在地下车库的。
充电桩
的安全标准大致有以下要求:
1.地下部分防水设计应结合工程实际,合理确定防水标高;
2.壁挂式交流充电设备充电枪位置不应低于地面0.6米,不应高于地面1.2米;
3.充电桩充电设备前应设置防护措施,防止车辆碰撞充电设备;
4.同时期配建的壁挂式交流充电桩充电设备应分区域集中设置,并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墙体和防火隔断设施,如乙级防火门、甲级防火卷帘,与普通停车库防火隔断。
4.交流充电器应采用380/220V电压等级供电。
5.对充电装置供电的低压断路器,其额定动作电流为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应具有短路和剩余电流保护功能。
6.组合式交流充电装置宜采用链式供电方式
目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相关标准主要分为三种:国家标准、国家电网标准以及能源局标准三种。
1.国家标准2011年国家标准主要分为三个方面:通用要求、交流与直流、充电机与BMS通信,具体如下:(1)《GBT18487.1-201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2)《GBT20234.1-201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3)《GBT27930-2011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其中2011标准是基于2006年的充电桩标准GBT20234-2006,完善接口说明,统一直流充电协议,是目前在运营的充电桩和电动汽车标准。2015标准修正和补充了2011标准中不足,其主要是为了解决了车与桩兼容性问题,和解决使用中的安全问题。2.能源局标准能源局标准,也称为行业标准,主要有以下两个:(1)《NBT33008.1-2013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2)《NBT33008.2-2013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主要规定了交/直流充电桩的充电功能、通信方式、安全防护、电磁兼容等检测方法与检测要求,是目前市面上投入运营的充电桩必须过检的权威标准。
3.国家电网标准国家电网标准,也称为企业标准,主要有以下两个:(1)《QGDW1591-2014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验技术规范》;(2)《QGDW1592-2014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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