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有:车库产权证或者购买合同,停车位需提供购买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物业公司同意安装的证明,产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集中安装充电桩所需资料有:发改委立项批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土地使用证,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资料备好后,到包头供电局营业网点办理
根据我所查到的信息,包头市境内的多个服务区都设有充电站,但具体是否包括包头服务区需要进一步确认。建议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在高德地图或百度地图等地图应用中搜索包头服务区,并查看服务区详情页中是否标注了充电站的位置和信息。
拨打当地服务区的电话咨询,询问是否有充电站以及充电站的具体位置和服务时间等信息。
在当地的充电桩运营商官网或手机应用中查询,了解包头服务区是否有该运营商的充电站以及充电站的具体信息。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到您。
共101个充电桩,分布在昆区、青山区、九原区、东河区以及土右旗。分别为:阿尔丁植物园西区3个充电桩、啤酒公园3个充电桩、龙熙盛景3个充电桩、市交投集团9个充电桩、九原万达4个充电桩、奥林匹克公园10个充电桩、石拐纪委留置场所5个充电桩、园林小区6个充电桩、吾悦广场8个充电桩、昆区市民大厅20个充电桩、土右旗美岱召10个充电桩、土右旗大雁滩20个充
私人充电桩安装的申请流程如下
1.自建房可以跟国家电网,申请电表单独计费,也可以直接从家里牵线出来充电,牵出来的插座记得接地线!
2.有车位的商品房①先跟物业进行沟通,递交车位证明以及充电桩申请。②物业通过后,打开国家电网APP,线上申请,审核过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安装,是免费的。
③找一个电工,从电表置牵到车库,安装配电即可,记得接地线。
1月12日,西安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以及市科技局四部门联合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补贴对象:
公用充电桩投资主体及市民个人
据了解,补贴对象为在我市(不含西咸新区)备案、建设、通过验收并正式投用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的投资主体,给予其财政补贴。
申领公(专)用充(换)电设施补贴的,应同时满足投资主体近3年内在财政资金申报、专项审计、政府主导的专项监督检査中无违法违规现象;投资主体年度建设充(换)电设施功率总数不少于1000千瓦,换电设施不受此条限制;申请财政补贴前,新建充(换)电设施应通过住建部门的正式验收;申请财政补贴前,投资主体将新建充(换)电设施应按互联互通要求接入市级平台等条件。
对在我市新购新能源汽车,且在自有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的个人,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申领财政补贴应满足下列条件:申领人充电设施需经住建部门验收合格;申领人在西安市行政区内的自有产权车位上新建固定充电桩。此外,申领人只能申请享受一次财政补贴。
公用充电桩:
电量可享受每度0.15元市级补贴标准
在2020年9月25日前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营的公(专)用充(换)电设施,按照“对在我市备案、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的新建充(换)电设施,给予充(换)电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一次性财政补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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