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事业单位。
市卫生监督局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
其主要职责有:
1、承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2、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3、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4、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卫生监督局的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法定节假日除外)。也有部分地区不一样。一般来说都是8小时工作制度,早8点到12点,下午两点到6点。当然如果遇到特殊,也会视情况而定。但是全国大多数监督局上下班的时间是统一的。
卫生监督局是卫生领域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实行行政执法综合改革,以县区为主,跨领域整合。
一种是成立统一的行政综合执法中心,集中力量,统一执法;一种是同一领域或者相近领域进行整合,成立以市场、农业、文化、交通、环保等为主的领域执法队伍。
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不需要执业医师资格证。卫生执法监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总称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简称相对人)所采取的能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常见的执法部门就是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执业医师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的工作人员不需要考执业医师资格证,需要考的是监督证和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1考卫生执法证需要通过相应的考试才能获得证书,考试难度较大。2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管理、卫生监督执法等方面的知识,需要考生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3考试的方式一般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考生需要在考试前进行充分准备,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应试能力,同时可以参加相关的培训和模拟考试提高自己的考试水平。
答:1、卫生监督局保留现状:这一点是不可能的。行政执法机构改革以县区为主,县区不允许成立“事业局”,而且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已经结束,并没有卫生监督局一说。
2、保留卫生监督机构,成为纯事业单位:这一点也是不可能的。行政执法职能是行政类职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允许事业单位承担行政类职能。同时,机构改革后,也不允许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政府或者主管部门不能向事业单位授权承担行政执法职能,因此,保留事业单位并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依据不足,可能性基本没有。
3、成立了五领域综合执法队伍一样的参公事业单位:这一点有可能,但可能性不大。五领域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已经执行半多年,其他领域执法机构改革一直未见动静。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已经全面铺开,且只有一年的时间了,如果此类政策能出台,早就已经出台实施了,因而可能性已经越来越小了。
4、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将卫生监督列为其中的一个内设机构。事实上,确实有市县成立综合执法局,承担所有的行政执法职能,但未成立的地区,想在党政机构限额之外,在五领域执法和城市管理执法改革已经结束的情况下,再成立综合执法局,显然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
5、成为卫计局的内设机构,以局机关的名义执法。相信这一方式,将成为最为可能的改革方式。即使已经成立的五领域执法机构,也是实行“局队合一”,以局机关的名义执法。党政机关“三定方案”出台之际,也是将执法监督职能包含在内,因而由局机关执法,不仅合法,而且合情合理。
(一)现场检查准备
1、熟悉被检查人的有关情况和现场检查的有关内容;
2、备好现场监督检查所需的检验、测试、采样及取证工具;
3、备好现场监督检查所需的文书;
(二)现场检查职权
1、听取被检查人根据监督检查内容所作的介绍;
2、查阅被检查人的有关制度、检验记录、技术资料、产品配方和必需的财务帐目及其他书面文件;
3、根据需要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解情况。
(三)现场检查内容根据检查对象和有关法规规范要求,现场检查相关的内容。
(四)现场检查要求
1、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应不少于2人,穿戴制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及检查依据,告知被检查人的权利和义务。
2、现场检查须进入洁净区域时,应穿戴洁净衣帽、口罩及一次性手套,并遵守被检查人的卫生安全规定。
3、现场检查应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由被检查人核对无误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被检查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4、现场检查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可对当事人或有关证人进行询问,并当场制作《询问笔录》。由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被询问人在笔录上签名。
5、检查人或被询问人对笔录内容有异议时,可在笔录上说明理由并签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在其后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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