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充电桩上游原材料构成(充换电产业链)

时间:2024年1月26日下午4:00

1、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设施产业链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设施产业链上游是设备零部件,主要包括充电模块、继电器、接触器、监控计量设备、充电枪、充电线缆、主控制器、通信模块及其他零部件。市场参与者主要包括华为、中兴、英可瑞、盛弘股份、通合科技、优优绿能、英飞源、永联科技等企业。

中游企业为充电桩及其他充电设备生产商,包括直流充电设备生产商和交流充电设备生产商,主要参与者包括ABB、BTCPOWER、Daeyoung、万帮数字、盛弘股份、玖行能源、科陆电子、中恒电气、科士达、万马股份等企业。

下游企业为运营服务商及终端客户,包括换电站、充电站、新能源汽车厂商及配套运营服务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备设施产业链下游参与者包括万帮数字、特锐德、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奥动新能源、杭州伯坦、蔚来、特斯拉、比亚迪、上汽集团、金龙客车等企业。

盈利模式

模式一:财政补贴

政府补贴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各省区市要获得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需达到一定的推广规模。地方政策截止到目前,已经有18个省(包括直辖市)、16个市出台了有关2016年以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实施规划的政策,覆盖了北京、天津、河北、江苏、山东、青海、安徽、陕西、甘肃、湖南、云南、上海、海南、福建、江西、湖北、重庆、浙江18个省市,广州、沈阳、运城、泸州、哈尔滨、西安、潍坊、衡水、郑州、石家庄、惠州、无锡、杭州、常州、温州、东莞、宁波、铜陵共18个市。

模式二:电费差价,峰充谷放

提供电动车充电服务,收取充电电费和服务费

这是运营企业最直接的收入来源,也是较为普遍的种运营模式。2014年,国家发改委出台了规定,明确了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充电电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模式三:众筹建设,多方分成。

在没有更好盈利模式实现开源的背景下,节流降低成本也是一种可行的模式。

通过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适应市场,注重用户需求。寻找合伙人,有的提供场地(消费者停留的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的,比如医院、商场、学校、超市等,有5个以上自有停车位,有富余的电容不用单独扩容;有的提供建设支持;有的则提供充电桩本身。建成后合作方将共享服务费收益。从成本和风险上看,对各方来说都有所降低,并且能更快地收回成本。去年,聚电科技与北京众筹网、平安众筹合作推出两次众筹,但只尝试了两次。

模式四:“充电桩+广告”

让充电桩成为广告新的载体,在充电桩上做平面媒体广告,在充电桩上安装液晶屏或广告灯箱,顺便在这些地方宣传新能源和充电桩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安全须知、停车指示、服务推送等内容。在闹市区一天的广告费就足够交一周的电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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