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府 充电桩(2023充电桩政府补贴)

时间:2025年1月14日下午2:00

为了更好的推进充电桩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国家、地方陆续出台补贴政策。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基础设施,现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奖补政策,中央统筹规划+地方奖补跟进。根据各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的不同给予不同程度的奖补政策,2016-2020年最高奖补资金分别为1.2亿、1.4亿、1.6以、1.8亿、2亿元。

包头自然资源局推行为科学指导加油加气加氢充电站的建设,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及低碳城市建设行动,规划在中心城区设公共充电设施243处,合计充电桩2572个。社会充电站主要服务于私人小汽车、出租车、租赁车等新能源车辆临时补电的方式,在配备充电设施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建设方式。

社会充换电站的布局规划主要结合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建设,对已有的公共停车场充电桩进行改造升级,对新建公共停车场按照充电桩车位不小于总停车位的10%的比例进行配建。

电力公司

确定品牌:由于汽车充电桩的品牌比较多,选择一个合适的品牌项目加盟投资;加盟申请:确定意向之后就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上去等待总部的审核,切记信息要真实,包括加盟区域、投资金额、个人资料和资信状况等;洽谈合作:总部经过资格审核且符合条件之后,双方就需要进行洽谈协商,主要是确定政策支持、缴费标准乃至区域授权等问题;签约缴费:双方达成共识就可以签订合同缴纳费用,从而正式确立合作关系,享受品牌商标使用权,总部也会协助筹建营销团队。

1.自(专)用充电桩(群),按照装机功率给予投资主体交流每千瓦100元、直流每千瓦200元的一次性补贴,单个充电桩(群)最高20万元。

2.经营性集中式公(专)用充换电站,是指向当地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充换电设备装机功率不低于315KW,且面向社会所有车辆开放经营的充换电站。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公(专)用充换电站,建设补贴标准按照自(专)用充电桩(群)补贴。

3.多个主体共同建设的公(专)用充换电站,自行协商确定其中1个投资主体为补贴申报单位。

4.充换电设备装机模块总功率与外电容量不符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补贴。

1、建设补贴,对外运营并接入省级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以每个充电桩的额定功率为基数,按照2020年前(含2020年)每千瓦200元、2021-2025年每千瓦100元,补贴上限2020年前不超过设备投资额的15%、2021-2025年不超过10%。按属地原则,补贴费用省、市(县)各承担50%。

2、运营补贴,对外运营并接入省级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阶段按充电电量,给予运营度电补贴,暂定补贴期限至2025年。2020年前补贴标准0.2元每千瓦时,2021-2025年补贴标准0.1元每千瓦时;按照安装额定功率为基数,每个充电桩(站)补贴上限为每千瓦不超过200元每年。按属地原则,补贴费用省、市(县)各承担50%。

二维码
智宇物联平台二维码

搜浪信息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备案号:沪ICP备170056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