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充电桩 油车占位(个人充电桩最新政策)

时间:2024年1月31日下午11:30

山西省充电桩建设补贴政策2022

补贴标准:对具有山西户籍或持有《居住证》、近两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

对支持自(专)用桩共享改造的物业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桩,由充电企业代为申请;给予充电设备补贴政策,充电设施(含解决油车占位的停车设施)按充电设备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600元,交流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300元。

直流充电桩。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压充电桩,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交流充电桩(含小功率直流充电桩)。在市内新建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1、自(专)用充电桩(群),按照装机功率给予投资主体交流每千瓦100元、直流每千瓦200元的一次性补贴,单个充电桩(群)最高20万元。

2、经营性集中式公(专)用充换电站,是指向当地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充换电设备装机功率不低于315KW,且面向社会所有车辆开放经营的充换电站。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公(专)用充换电站,建设补贴标准按照自(专)用充电桩(群)补贴。

3、多个主体共同建设的公(专)用充换电站,自行协商确定其中1个投资主体为补贴申报单位。

4、充换电设备装机模块总功率与外电容量不符时,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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