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防雨罩(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消防规范)

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7:30

管用。

新能源汽车充电口防水,新能源车在设计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雨水的问题,所以充电口内部会有橡胶密封圈,与充电口盖子形成密封,也在充电枪插入充电口后形成密封,理论上新能源充电口是不会进雨的。不过橡胶是会老化导致密封效果下降的,所以在充电时最好选择有遮雨棚的充电桩。

一般情况下是安全的,没有事,因为现在电动车的充电口做的绝缘比较好,一是正常不下雨天气,充电肯定是安全的,如果充电桩是符合IP54及以上的防护等级。

二是充电前已经插上充电枪头并且开始充电了,其间开始下雨,不要去摸枪头和充电桩,一般也是安全的,厂家会考虑放水措施。如果在下雨,不要做充电任何操作,以保安全。

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安装需要遵守当地的消防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对充电桩外壳采用耐高温的防护材料;

2.充电桩必须设置有安全插座;

3.充电桩必须设置有专用火灾报警器;

4.充电桩必须安装温度传感器或烟雾报警器;

5.充电桩必须配备火灾气体记录器;6.充电桩必须具

6.充电桩必须具备自动火灾喷洒装置;

7.充电桩必须安装有安全锁,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充电桩或者充电室。

在下雨天充电时,需要注意保护电子设备的安全。以下是一些建议:

使用防水插座或延长线:选择具有防水功能的插座或延长线,以确保电源连接部分不会受到雨水的侵入。

使用防水充电器:选择具有防水功能的充电器,这样可以保护充电器本身不受雨水损坏。

使用防水保护袋或盒子:将电子设备放入防水保护袋或盒子中,以防止雨水渗入设备内部。确保密封良好,并避免长时间暴露在雨中。

避免直接暴雨:尽量将充电设备放置在遮阳处或室内,避免直接暴露在雨中。如果没有其他选择,可以使用遮阳伞或其他遮挡物来保护设备。

关闭电源和拔掉插头:在连接和断开充电器时,确保设备处于关闭状态,并拔掉插头。这样可以减少电流对设备的影响,并降低受到雨水侵害的风险。

注意安全:在下雨天充电时,要特别注意安全。避免站在积水区域或潮湿的地面上操作设备,以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总之,尽量避免在下雨天充电,如果必须充电,务必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确保设备和个人的安全。

1、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汽车库、停车场,其消防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等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2、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汽车库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给水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3、除机械式汽车库外,汽车库内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区域,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4.9.3的规定。

?

注: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4、汽车库内设置充电基础设施的区域应划分防火单元。防火单元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地下、高层汽车库的每个防火单元内停车数量应≤20辆;半地下、单层、多层汽车库的每个防火单元内停车数量应≤50辆。

2每个防火单元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00h的防火隔墙、防火分隔水幕或乙级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与其它防火单元和汽车库其他部位分隔。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3防火单元内的行车通道应采用具有停滞功能的特级防火卷帘作为防火单元分隔,火灾发生时,防火卷帘应能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下降并停在距地面1.8米的高度,并应在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由值班人员或消防救援人员现场手动控制防火卷帘开闭的装置。

5、停车场内的充电基础设施宜集中布置或分组集中布置,每组不应大于50辆,组之间或组与未配置充电基础设施的停车位之间,可设置耐火极限不小于2.00h且高度不小于2m的防火隔墙,或设置不小于6m的防火间距进行分隔。

6、设有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建筑,充电设备配电系统应设电气火灾监控装置;未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建筑,充电设备配电系统应设置能自动切断电源的防止电气火灾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剩余电流动作值宜为300mA~500mA。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后,应立即切断火灾报警防火分区充电设备电源。

8、选用的充电设备的操作面板上必须设置急停断电按钮。

9、设置在室外的充电设备外壳防护的等级要求必须达到IP54以上,有条件的宜设置防雨罩、雨棚等遮雨措施。

10、充电设备应在醒目位置特别标识“有电危险”、“未成年人禁止操作”警示牌及安全注意事项,室外场所还应特别标识“雷雨天气禁止操作”警示牌。

11、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场所宜设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置了单枪容量为30kW及以上快充设备的室内场所应设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系统监视器宜设于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室或有人值班的值班室。

12、设置充电设施的区域,消防防、排烟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相关规定。

13、设置充电设施的区域,应根据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m2设置独立的排烟和补风系统,每个系统的排烟量和补风量不应小于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表8.2.5的每个防烟分区的排烟量的1.2倍。

14、排烟风机、补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排烟口应设在储烟仓内,补风口应设在储烟仓下沿以下。

15、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汽车库、停车场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给水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相关规定。

2室内消火栓系统应设置独立的分区,其分区的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应设置供消防泡沫车连接的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

16、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汽车库、停车场自动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相关规定,汽车库设置充电设施的防火单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泡沫—水喷淋系统,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0min,泡沫混合液与水连续供给时间之和不应小于90min,每个车位上方至少设置一个喷头。

17、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汽车库、停车场应配置A、B、E类灭火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灭火器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相关规定;

2灭火器宜采用水基型手提式灭火器;

3在充电基础设施附近,宜增加配置灭火剂充装量不小于60L的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或推车式水喷雾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30m。

18、充电基础设施的充电区排水管道应设置水封,并宜间接排入室外污水管道。

电动汽车宜安装“火灾防控装置”

电动汽车锂离子电池箱火灾防控装置(以下简称“防控装置”)由测控模块、采集模块、灭火剂施放组件和主控单元等组成,用于抑制锂离子电池初期由于电池热失控引发的燃烧、爆炸。

防控装置的启动时间不应超过3s。

防控装置的喷射时间不应超过10s。

防控装置启动时,若有明火出现,装置从接收到施放信号至明火扑灭不应超过30s,之后10min内不应复燃,且电池试验箱测温点温度不应大于150℃。

防控装置启动时,若无明火出现,装置从接收到施放信号10min内应无明火,且电池试验箱测温点温度不应大于150℃。

二维码
智宇物联平台二维码

搜浪信息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备案号:沪ICP备170056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