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纳入(2023西安充电桩补贴细则)

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1:30

充电桩作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具备建设工程定义要素,纳入建设工程行政许可管理,同时主要使用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因此属于建设工程范畴。

从建筑学术语角度,建设工程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统称。

充电桩的选址定点应结合加油站实际情况或者防火要求,以网点总体布局规划为宏观控制依据,经过对布局网点及其周围地区规划选址方案的比较,确定充电桩设置。

充电桩的设置应充分考虑本区域的输配电网现状。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时需要高功率的电力供应支撑,在进行充电站布局规划时,应与电力供应部门协调,将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电网规划中。

一、个人自用充电设施补贴范围

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二、个人自用充电设施补贴申领条件

(一)车辆销售开票、挂牌登记时间在2020年9月25日之后,并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2022年因疫情影响已建成但未完成验收的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在此次补贴范围内)。

(二)车辆应被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三)纯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不少于70千瓦,续驶里程(工况法)不少于300公里。

(四)插电混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不少于50千瓦,续驶里程(工况法)不少于50公里。

(五)拥有自主品牌,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厂商指导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换电车辆不受此指导价限制。

(六)充电设施为固定安装的全新设备,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七)在个人自有车位(宅基地)、人防车位、5年以上(含5年)租赁车位上安装充电设施(机械车位除外),需单独接线,设置独立电表,安装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

三、个人自用充电设施财政补贴申报及资金发放流程

(一)个人申请自用充电设施建设、验收及补贴,登录http://www.evxian.com发起申请。安装个人充电桩用电报装申请,下载并注册“网上国网”APP或在属地的供电营业厅现场申请。

(二)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经辖区住建部门验收通过后,形成验收报告报市住建局汇总。

(三)市住建局将建设验收结果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市级平台对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申领财政补贴的资料进行逐一核实,结果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工作专班会议,研究确定拟补贴对象和资金,通过西安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向市财政局报送补贴资金计划。市财政局依据计划向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下达市级补贴资金。

(四)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收到市级补贴资金后,及时向个人发放。

实施的充电桩补贴政策主要分为两方面,其一是支持充电桩在小区内的建设,具体措施如下:

1.支持在居民区建设智能充电桩。鼓励居民区已有充电桩通过加装能源路由器等方式进行智能化改造,并按每桩200元标准给予财政补贴。

2.支持自(专)用充电桩共享改造。对支持自(专)用桩共享改造的物业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桩,由充电企业代为申请。

3.支持自(专)用充电桩共享运营。纳入目录管理的平台企业运营管理的自(专)用充电桩,其对外提供公共服务的共享电量可享受运营补贴,补贴电量以市级平台订单数据为准,补贴标准按专用充电设施执行。

4.支持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充电示范小区建设为期3年(2020年-2022年),目标全市每年建成10个示范小区。

属于居民的。

住宅小区,个人住房等居民生活用电场所申请的自用充电桩属于居民充电桩。充电桩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电价0点568元每千瓦时,公用充电桩执行商业电价。

向供电企业直接报装的一表一户,自用充电桩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暂不纳入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计算范围。国家相关电价政策调整的,自用充电桩充电电价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时间同步调整。

小区充电桩的收益不能归物业公司一家,因为,安装充电桩所占有的地方属于公共区域,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凡是利用公共区域所取得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比如电梯轿厢广告、小区内墙体广告等,但是,物业公司可以在这些收入中提取部分人工费和管理费用。

属于商贸零售行业。

不管是对充电桩的零售或者出租,都属于是商贸零售行业。正常的行业税率是13%,现在有一部分地区小规模的暂时是1%。

充电桩能实现计时、计电度、计金额充电,可以作为市民购电终端。同时为提高公共充电桩的效率和实用性,今后将陆续增加一桩多充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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