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用户在住宅小区有自有产权车位或经车位产权人同意,在租赁期一年以上的固定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的,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全力配合。
对于公共停车位,主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第三方服务商合作共建,为用户解决充电需求
原因如下。
纯电动和燃料电池车才是广泛意义上的新能源。
因为不管是插混还是增程,他们的动力系统并非只用电,同样能用油,往往用电续航远不如用油续航多,特别是增程车型,在高速上的油耗表现甚至比普通燃油车更高。
此前插混和增程可以和纯电车一样上绿牌,享受纯电车同等的福利,让很多并没有充电条件和习惯的车主,购买插混车型方便上牌使用,但实际用车过程中不充电,全当油车使用。显然违背了国家推动新能源发展,为了节能减排的目标和意义。
上海市决定取消。一方面是为了控制新车数量,保证市区交通状况。另一方面自然是为了打击所谓的“伪”新能源车。
对于城市汽车保有量相对没有那么多的小城市而言,继续推动过渡型新能源车其实也有很大的意义。毕竟不同于大城市充电桩的普及度,插混和增程依然是充电条件没那么方便的小城市的最佳解决方案。
一般可以先跟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如果是因为小区电容不够,那也可以找当地的电力局,看能不能单独进行安装。但如果小区确实达不到安装要求,那就可以去公共充电服务处。另外如果家里面住在一楼,那也可以使用充电枪进行补电。
实施的充电桩补贴政策主要分为两方面,其一是支持充电桩在小区内的建设,具体措施如下:
1.支持在居民区建设智能充电桩。鼓励居民区已有充电桩通过加装能源路由器等方式进行智能化改造,并按每桩200元标准给予财政补贴。
2.支持自(专)用充电桩共享改造。对支持自(专)用桩共享改造的物业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桩,由充电企业代为申请。
3.支持自(专)用充电桩共享运营。纳入目录管理的平台企业运营管理的自(专)用充电桩,其对外提供公共服务的共享电量可享受运营补贴,补贴电量以市级平台订单数据为准,补贴标准按专用充电设施执行。
4.支持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充电示范小区建设为期3年(2020年-2022年),目标全市每年建成10个示范小区。
三方面内容:一是从重建设转向重运营,支持方向从设备补贴转为度电补贴,仅对示范设施保留设备补贴政策。二是从全面推转向抓重点,通过度电补贴和示范站建设重点解决电动出租车充电难问题,着力破解进社区难题。三是从无序充转向有序管,依托市级平台加强充电运营企业管理,依托企业平台加强社区有序充电和安全充电管理。通过加强充电企业科学建设、规范运营、互联互通管理,实现有序充电、安全充电、便捷充电的目标,为电动汽车车主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遇到这种情况,多数都是一些老旧小区,首先要向物业、居委反映情况,因为在2020年3月31日上海市发改委、交通委、市财政委、市房管局和市经信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由居委出面协调解决。
、投诉业主
当遇到用户非法在小区安装充电桩时,首先可以找物业投诉,让物业出面制止;其次可以找发改委,因为充电桩的布局规划一般都是由发改委负责的;另外我们还可以打12315,找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让消费者协会派专业人士前来解决问题。
2、投诉物业
当物业不允许个人合法安装充电桩时,首先可以找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因为该部门是物业的主管部门,由上级来给物业施压;其次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将物业告上法庭,在自己没有任何违规的情况下,物业败诉的概率是相当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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