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达充电桩非常好。
1、提供人机交互操作;提供直流、交流充电接口;
2、具备语音提示功能;具备刷卡功能;
3、具备打印凭条的功能;
4、和BMS实时通信,获取动力电池类型、单体电压、剩余容量、温度、告警等信息;
5、向充电机发生控制指令、开关信号,控制充电机启动与停止,获取充电机状态信息;
6、具备充电接口的连接状态判断、联锁、控制导引等完善的安全保护控制逻辑;
7、具备CAN2.0B、RS485通讯接口,可以和集中监控通信,上送充电状态信息;
8、具备漏电、短路、过压、欠压、过流等保护功能,确保充电桩(栓)安全可靠运行;防护等级IP54。
①在充电桩没有与动力蓄电池建立连接时,充电桩经过自检后自动初始化为常规控制充电方式(可选择手动、IC卡或充电桩监控系统操作方式)。充电桩采用手动操作时,应具有明确的操作指导信息。
②在充电桩与动力蓄电池建立连接后,通过通信获得动力蓄电池的充电信息,自动初始化为动力蓄电池自动控制充电方式。
③电动汽车充电桩对供电电压的要求如下。
a.直流充电桩的输入额定线电压为380V±38V、50Hz±1Hz的三相交流电。
b.对于容量小于(等于)5kW的交流充电桩,输入额定电压为220V±22V、50Hz±1Hz的单相交流电。
c.对于容量大于5kW的交流充电桩,输入额定线电压为380V±38V、50Hz±1Hz的三相交流电。
d.交流输入隔离型AC/DC充电桩的输出电压为额定电压的50%~100%,并且输出电流为额定电流时,功率因数应大于0.85,效率应大于等于90%。
④电动汽车充电桩接口和通信要求如下。
a.充电桩接口。充电桩与电动汽车之间的连接应包括以下几部分:高压充电线路、充电控制导引线、充电控制电源线、充电监控通信连接线、接地保护线。同时,充电桩应预留与充电站监控系统连接的通信接口。
b.充电桩通信要求。推荐采用CAN总线以及CAN2.0协议作为充电桩的通信总线和通信协议。通信内容包括动力蓄电池单体、模块和总成的相关技术参数,充电过程中蓄电池的状态参数,充电桩工作状态参数,车辆基本信息等。
具体如下:
一、交流式
交流充电桩(栓)技术要求:
1、环境条件要求
①工作环境温度:-20℃~+50℃;
②相对湿度:5%~95%;
③海拔高度:≤1000m;
④安装地点:户外;
⑤抗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3g;
地面垂直加速度0.15g;
设备应能承受同时作用持续三个正弦波,并且安全系数应大于1.67;
2、结构要求
①交流充电桩(栓)壳体应坚固;
②结构上须防止手轻易触及露电部分;
③交流充电桩(栓)应选用厚度1.0以上钢组合结构,表面采用浸塑处理,并充分考虑散热的要求。充电桩(栓)应有良好的防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
④充电桩(栓)应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应提供必要设施,以保证能够正确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设备,且应提供地脚螺栓孔;
⑤桩(栓)体底部应固定安装在高于地面不小于200mm的基座上。基座面积不应大于500mm×500mm;
⑥桩(栓)体外壳应采用抗冲击力强、防盗性能好、抗老化的材质;
⑦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
3、电源要求
①输入电压:单相220V;
②输出功率:单相220V/5KW;
③频率:50Hz±2Hz;
④允许电压波动范围为:单相220V±15%;
4、电气要求
①插头与插座正确连接确认成功后,带负载可分合电路方可闭合,实现对插座的供电;
②漏电保护装置应安装在供电电缆进线侧;
③低压配电设备及线路的保护应满足《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3)中的相关规定;
④对IT系统配电线路,当第一次接地故障时,应由绝缘监察装置发出音响或灯光信号,当发生第二次异相接地故障时应由过电流保护电器或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切断故障电路;
⑤照明配电系统中,照明和插座回路不宜由同一回路供电。插座回路的电源侧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其额定动作电流为30mA;
6、安全防护功能
①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急停开关,可通过手动或远方通信的方式紧急停止充电;
②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输出侧的漏电保护功能;
③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输出侧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
④交流充电桩(栓)应具有阻燃功能;
7、IP防护等级
交流充电桩(栓)应遵守IP54(在室外),并配置必要的防雨、防晒装置;
8、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其中防盐雾腐蚀能力满足GB/T4797.6-1995《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尘、沙、盐雾》中表9的要求,使充电机能在室外潮湿、含盐雾的环境下正常运行;
9、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桩(栓)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10、防风保护
安装在平台上的充电机以及暴露在外的部件应能承受GB/T4797.5-9《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降水和风》中表9规定的不同地区、不同高度处相对风速的侵袭;
11、防盗保护
电桩(栓)外壳门应装防盗锁,固定交流充电桩(栓)的螺栓必须在打开外壳门后方能安装或拆卸;
12、温升要求
交流充电桩(栓)在额定负载长期连续运行,内部各发热元器件及各部位温升应不超过Q/GDW397\2009中表2规定;
13、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
MTBF应不小于8760h;
14、安装垂直倾斜度不超过5%;
15、设备安装地点不得有爆炸危险介质,周围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
二、直流式
a)充电桩(栓)电源输入电压:三相四线380VAC±15%,频率50Hz±5%;
b)充电桩(栓)应满足充电对象
c)充电桩(栓)输出为直流电,输出电压满足充电对象的电池制式要求;
d)最大输出电流满足充电对象的电池制式1C的充电要求,并向下兼容;
e)充电方式分为常规和快速2种方式,常规为5小时充电方式,快速为1小时充电方式(针对不同电池类型选择);
f)实现智能IC管理;
g)每个充电桩(栓)自带操作器,以供用户进行充电方式选择和操作指导,并显示电动车电池状态和用户IC卡资费信息,实现无人管理;
h)充电桩(栓)接口应符合GB/TXXXXXXXX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暂行)中直流充电接口的相关规定;
i)充电桩(栓)通讯接口采用CAN通讯接口,通信协议按照GB/TXXXXXXXX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与非车载充电机之间的通信协议(暂行)的规定执行(充电对象为锂电池电动车);
j)充电桩(栓)对充电过程中的非正常状态应具备相应的报警和保护功能;
k)充电桩(栓)对电池的状态要监控,根据电池的温度,电压对充电曲线,充电电流,充电压自动调整;
l)充电桩(栓)采用强制风冷;
m)充电桩(栓)防护等级符合《GB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P54要求;
充电桩通讯故障需要尽快解决通讯故障通常会导致计费无法正常进行,严重影响用户的充电体验
出现故障后,需要及时联系充电桩厂家或技术人员进行检修和处理,避免故障加重,影响后续的使用
此外,在维护充电桩的过程中,注意定期检查和保养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充电桩显示车辆未连接
检查快充口CC1端与PE端是否有1kΩ电阻;检查快充口导电层是否脱落;检查充电枪CC2与PE是否导通。
动力电池继电器未闭合
检查充电桩输出正极唤醒信号是否正常;检查充电桩输出负极唤醒信号与PE是否导通;检查充电桩CAN通信是否正常。
电池继电器正常闭合,但无输出电流检查充电桩与动力电池BMS软件版本是否匹配;检查高压连接器及线缆是否正确连接;用诊断仪查看充电监控状态。
DC/DC转换器不工作
检查连接器是否正常连接;检查高压熔断丝是否熔断;检查使能信号输入是否正常(12V)。
120KW双电同充桩的工作原理
本系统为电动汽车电池提供必要的直流电源,集电源转换,充电控制,管理及充电管理于一体。
在充电过程中,通过与电池管理系统的通讯,实现主体的内部查询、显示和通讯,从而实现整个充电过程的智能控制系统。
本产品采用模块化设计,多项保护功能,人性化的画面提示功能,自动充电控制;
可提供CAN,以太网,GPRS等多种通信接口,可与监控中心,运行管理中心进行实时通讯,接受监控。
对充放电架连接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当发生连接异常时,通过控制中心指令限制车载充放电机的输出功率等,为个人和车辆充电时保证安全。
一、交流式
交流充电桩(栓)技术要求:
1、环境条件要求
①工作环境温度:-20℃~+50℃;
②相对湿度:5%~95%;
③海拔高度:≤1000m;
④安装地点:户外;
⑤抗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3g;
地面垂直加速度0.15g;
设备应能承受同时作用持续三个正弦波,并且安全系数应大于1.67;
2、结构要求
①交流充电桩(栓)壳体应坚固;
②结构上须防止手轻易触及露电部分;
③交流充电桩(栓)应选用厚度1.0以上钢组合结构,表面采用浸塑处理,并充分考虑散热的要求。充电桩(栓)应有良好的防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
④充电桩(栓)应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应提供必要设施,以保证能够正确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设备,且应提供地脚螺栓孔;
⑤桩(栓)体底部应固定安装在高于地面不小于200mm的基座上。基座面积不应大于500mm×500mm;
⑥桩(栓)体外壳应采用抗冲击力强、防盗性能好、抗老化的材质;
⑦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
3、电源要求
①输入电压:单相220V;
②输出功率:单相220V/5KW;
③频率:50Hz±2Hz;
④允许电压波动范围为:单相220V±15%;
4、电气要求
①插头与插座正确连接确认成功后,带负载可分合电路方可闭合,实现对插座的供电;
②漏电保护装置应安装在供电电缆进线侧;
③低压配电设备及线路的保护应满足《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3)中的相关规定;
④对IT系统配电线路,当第一次接地故障时,应由绝缘监察装置发出音响或灯光信号,当发生第二次异相接地故障时应由过电流保护电器或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切断故障电路;
⑤照明配电系统中,照明和插座回路不宜由同一回路供电。插座回路的电源侧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其额定动作电流为30mA;
6、安全防护功能
①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急停开关,可通过手动或远方通信的方式紧急停止充电;
②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输出侧的漏电保护功能;
③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输出侧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
④交流充电桩(栓)应具有阻燃功能;
7、IP防护等级
交流充电桩(栓)应遵守IP54(在室外),并配置必要的防雨、防晒装置;
8、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
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其中防盐雾腐蚀能力满足GB/T4797.6-1995《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尘、沙、盐雾》中表9的要求,使充电机能在室外潮湿、含盐雾的环境下正常运行;
9、防锈(防氧化)保护
充电桩(栓)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
10、防风保护
安装在平台上的充电机以及暴露在外的部件应能承受GB/T4797.5-9《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降水和风》中表9规定的不同地区、不同高度处相对风速的侵袭;
11、防盗保护
电桩(栓)外壳门应装防盗锁,固定交流充电桩(栓)的螺栓必须在打开外壳门后方能安装或拆卸;
12、温升要求
交流充电桩(栓)在额定负载长期连续运行,内部各发热元器件及各部位温升应不超过Q/GDW397\2009中表2规定;
13、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
MTBF应不小于8760h;
14、安装垂直倾斜度不超过5%;
15、设备安装地点不得有爆炸危险介质,周围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
二、直流式
a)充电桩(栓)电源输入电压:三相四线380VAC±15%,频率50Hz±5%;
b)充电桩(栓)应满足充电对象
c)充电桩(栓)输出为直流电,输出电压满足充电对象的电池制式要求;
d)最大输出电流满足充电对象的电池制式1C的充电要求,并向下兼容;
e)充电方式分为常规和快速2种方式,常规为5小时充电方式,快速为1小时充电方式(针对不同电池类型选择);
f)实现智能IC管理;
g)每个充电桩(栓)自带操作器,以供用户进行充电方式选择和操作指导,并显示电动车电池状态和用户IC卡资费信息,实现无人管理;
h)充电桩(栓)接口应符合GB/TXXXXXXXX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暂行)中直流充电接口的相关规定;
i)充电桩(栓)通讯接口采用CAN通讯接口,通信协议按照GB/TXXXXXXXX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与非车载充电机之间的通信协议(暂行)的规定执行(充电对象为锂电池电动车);
j)充电桩(栓)对充电过程中的非正常状态应具备相应的报警和保护功能;
k)充电桩(栓)对电池的状态要监控,根据电池的温度,电压对充电曲线,充电电流,充电压自动调整;
l)充电桩(栓)采用强制风冷;
m)充电桩(栓)防护等级符合《GB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P5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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