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卡中标结果(山东省煤改气补贴标准)

时间:2023年9月15日上午9:00

山东省煤改气补贴标准

1.村(居)内管网建设、户内灶前阀前所有燃气设施(含燃气计量表、燃气泄露报警切断装置、灶前阀)安装,财政奖补3000元/户,市、县(区)按1:2承担。

2.用户室内购置安装燃气壁挂炉、散热设施的,财政奖补2000元/户,市、县(区)按1:1承担,不足资金由用户承担。

3.自2018年起,对本年度改造用户在采暖季(每年11月15日至翌年3月20日)采暖用气每立方米补贴1元,每户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即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该项补贴由政府根据用户采暖季实际用气量补贴给承担“煤改气”任务的燃气企业,用户按照补贴后价格购买取暖用天然气。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3:7比例分担。补贴时间暂定3年。继续对2017年实施清洁取暖“煤改气”改造用户给予运行费用补贴。

4.对采取集中式燃气取暖的,根据集中户数按照以上政策给予补助。

5.完善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可对采暖用气单独制定阶梯价格制度。

二维码
智宇物联平台二维码

搜浪信息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备案号:沪ICP备17005676号